害女星妹癌逝 睡蓮經銷商判1年半

藝人溫翠蘋的妹妹Jessica去年3月因乳癌病逝,溫翠蘋認為,妹妹是因為相信使用睡蓮產品,才會惡化病情,因此怒告睡蓮產品經銷商詐欺,經銷商昨(19)日被法官以詐欺法判處1年半,但因為睡蓮不是藥品,無法證明和死亡有關,因此沒有依藥事法判刑。

睡蓮經銷商害死胞妹 溫翠蘋:不管官司要多久都會打 © 由 Sanlih E-television Co., LTD 提供 睡蓮經銷商害死胞妹 溫翠蘋:不管官司要多久都會打

▲溫翠蘋控訴妹妹被睡蓮經銷商害死。(圖/資料照)

判決指出,44歲李金霖(化名李得仕)與38歲妻子陳釗美,均為「淨水琉璃」農場的經銷商,,在台北中正區有機市場銷售相關商品,李男也在網路上販售睡蓮原精、種子胎盤素等商品,跟同為經銷商的46歲申姓女子舉辦蓮花茶會。

去年1月15日,李金霖在蓮花茶會中,認識罹患乳癌末期的溫翠蘋妹妹Jessica,向她誇大產品療效,稱可讓惡性腫瘤轉換為良性組織,Jessica之後陸續付了近百萬購買睡蓮原精及相關產品,最後於同年3月過世。

李男、陳女否認宣稱療效,供稱辦活動只是分享使用心得,申女也堅決否認詐欺,法官認為3人明知睡蓮產品對癌症並無療效,仍高價賣給被害人,且如被害人不相信療效,怎會高價購買產品?全案宜蘭地方法院審結,李、申各判1年6個月,陳則判1年2個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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