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過站補票說沒錢,台鐵自強號上乘客大鬧爆發衝突,摔東西搶手機還打列車長
Ching Ching Su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太可怕了,這種事情竟然發生在我後座。
要補票的時候說沒錢,沒錢就不要坐火車啊!
打列車長還摔東西,嚇死我了.....錄影的時候手都是抖的。
警察有來了,把這個人請下車了,請大家不要擔心。
只是想告訴大家,不管在哪裡,都要注意身邊的人,現在的人實在太沒理智了!
列車長拿起手機要錄他的行為,也被對方搶奪丟到地上,對講機也被搶走摔掉了!驚魂未定.......
「看來有必要帶防狼噴霧劑在身上,以後遇到這種的可以對付,不然直接跟他對槓也有可能更觸怒他.....」
不久前的悲劇,還歷歷在目,鐵路警察李承翰就是因為與乘客因補票的問題,而對方又剛好有精神上疾病。
還記得當時一位員警在討論這不幸事件時,語重心長的表示
『一個法務上契約不履行的乘客逃票事件,讓警察變成糾紛的排解者,就因為列車長沒有強制力,只有一支掛在車掌室的木棍。』
這句話,點出了台鐵在第一線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障,真的沒有很重視!
「補票員、列車長,這些前線工作人員要配給他們防身武器才對,他們往往都是第一時間就要面情緒對突然發作、不理智,甚至有攻擊性的乘客,難道要他們近身肉搏?還是當他們有神功護體?不是每個發作的都是能被安撫的!」
「列車長,不是補票員<勞煩正名>, 補票只是百樣業務中的其中一小項,使用者付費。還有當你購買車票,取票完成,你跟台鐵或高鐵之間的載運的定型化契約就成立。你刷票進站,二度同意搭乘始用,過黃線上車,使用者三度同意搭車。不懂台鐵、高鐵上有些旅客動不動在吵,自己理虧也能吵,真心不歡迎這種旅客!」
「沒有執法權,就算有執法權的警察,制伏歹徒,沒事就沒事,有事家屬就告死你,然後還要一直上法庭+賠錢,搞不好年工作都沒了!就算使用電擊槍,那也有疑慮,萬一對方有心臟病或有裝心律調整器...保障執法人員執法權很重要,還有案件後續處理也是,如果工會代為處理又更好,台灣不是很愛跟風,工具次之,不然有了也不敢用!」
而有些人則表示為何火車上的其他人不幫忙?
「老實說,火車的空間真的太窄,沒人要幫忙是因為如果這人忽然亮刀出來,要閃的空間真的沒有.......大家不要就只會在鍵盤上打嘴砲說為什麼不幫忙!?」
「我不懂一堆人說怎麼不去制伏他....我想問,如果他突然拿刀出來把你捅死了,算誰的?如果他在使用暴力時,我走過去一拳頭殼洨尻下去,讓他死死昏昏去,我會不會衰洨有事情啊?其實很多人說為何不幫忙……萬一出事了台灣的法律能保護嗎?還是等著被告傷害?還是被殺了,自己的家庭破滅了,就幾個政客來點點香……」
「忘記上次血淋淋的教訓嗎?除了蒐證錄影的人,其他的同車廂乘客是不是要有警覺心離開車廂而不是每個都在看戲,畢竟車廂走道空間窄,這樣警察來處理時才不會影響到。」
「不是車上不幫助,傷到嫌犯..司法還是判有罪!你互毆他受傷害,也是告你傷害罪,旁觀者覺得沒事不要找事快離開...很多關係是上法院判決是否對!」
而針對這事件,台鐵也做出回應:
『你好我是鐵路警察嘉義所所長:有關本案經瞭解是該民眾要在彰化站下車,因坐過站欲下車,與列車長言語溝通差異致發生爭吵,經本所與站方人員帶下車處理,過程該旅客情緒激動,致身體不適,經通知119救護人員送醫院治療。』
但這回應讓大家很不滿
「如果犯案者沒遭受嚴懲,社會上的人都有樣學樣,這樣社會怎樣才會安全?」
「還是沒什麼防護器具能對付這種人,列車長只拿一支無線電,都沒有配備,難道又是要有哪位列車長被刺之後,政府機關才會重視嗎?根本沒檢討嘛~ 公祭完又忘記了!」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結婚證書只能證明兩個人的關係合法,卻沒有辦法證明兩個人合不合適。你/妳認同嗎?
社員 李小姐 發表於 戀愛公社
最近看到不少以悲傷收場的愛情故事,讓我想到了一句話:
「結婚證書只能證明兩個人的關係合法,卻沒有辦法證明兩個人合不合適。」
我覺得這句話說得很對。
一年前,朋友剛跟他交往穩定的女友求婚,女生答應了,
但女生後來劈腿,兩個人只好分手,
大概過了半年的時間,他與初戀重逢,兩個人很突然地就跟我們大家說,
他們決定結婚了,身為朋友的我們當然是祝福。
(圖片來自:網路)
因為他被劈腿的那段,他哭很慘,我想他終於找到真愛了,替他開心,
結果在兩人結婚的前幾個禮拜,我朋友本來沒在使用的、舊的社群帳號,突然打開來使用,
讓我震驚的是,他居然發文說他很懷念那個當初劈腿他的女生。
這讓我非常傻眼,我一直在想他未婚妻如果看到了,作何感想。
(圖片來自:網路)
後來才知道決定結婚,是因為他們有小孩了,
其實我覺得這對他未婚妻滿不公平的,
如果都還會懷念前任的話,又為什麼要耽誤別人,
但他們都有小孩、也都要結婚了,
身為朋友的我們這群人,就想說讓他們自己處理吧,
後來他們還是結婚了,但是婚姻只維持了一年就離婚了,孩子由兩人輪流照顧。
(圖片來自:網路)
其實我想說,如果真的心中還有前任的話,就不要去跟下一個在一起,因為這對下一個真的很不尊重。
如果遇到一個對的人請好好珍惜,不要用上一個帶給你的傷害,去傷害了下一個對你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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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們陸續回覆:
「餘情未了別動情毒易竄流他人心未知心是否已靜清澈無雲再前進別害人害己」
「無辜的孩子~從小就得在兩個家庭看大人們臉色長大才行了~!」
「為了小孩結婚的婚姻最危險的。最無辜,最可憐的都是小孩,孩子沒辦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和家庭。」
「感情要長久,不就是像經驗一樣,久了就從上一個經驗中學到什麼再繼續往下學或許難以磨合成彼此想要的樣子,有時候~不完美才是完美。」
「既然有打算要結婚且有計畫要有小孩子就應該把重心都擺在家庭!不要胡思亂想,不然這樣對另一半跟小孩都是很殘忍的」
「放下前一任,是對現任的尊重,當一個人尊重都不會,那真的只能說,活該被劈腿,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說什麼舊愛最美…時間跟經歷都跟當時不一樣,不向前看,一直懷念那時候有用嗎?即使他重新在一起,也找不回那時候的感覺,最可憐的是小孩」
「很多人都是為了解人生的任務,不顧一切,先上車後補票,婚後再選擇慢慢認識彼此,有好有壞,自己懂得承擔就好」
「這種男人真的很噁 這邊沾那邊也沾 不知道自己要什麼 糟蹋別人對他付出的一切 爛咖」
「曾經愛過的人,談過的感情,其實都沒有辦法說結束就忘吧,就像一杯混濁的水,隨著時間它終究會沉澱,終究會恢復清澈,但沉澱在杯底的東西其實始終沒有消失,而是會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跟著我們繼續走下去,我們總會在某個時刻,某些地點,甚至某一首歌,突然想起、懷念起過去的時光,除非你失憶了,可是這不代表我們對眼前的對象不忠,只是一段偶爾會想起、偶爾懷念的往事罷了。然而,如果懷念,最好別說出來,如果懷念又說給現任聽或者PO在現任會看到的地方,那就是白目,自找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