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你」其實超可怕?辭65k工作「月領10萬顧家」下場超悲慘!
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夠白頭到老,但卻不是每個人都能如願,打過太多離婚官司的律師呂秋遠,不禁有感而發寫下悲慘案例,直言無論是誰,只要是成年人都應該有自己的收入和工作,畢竟太過習慣依賴他人,就得承受背後的風險。
呂秋遠先是舉出案例「現在正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已經超過10年,公司經營狀況穩定,只是旺季的時候得要加班,每天工時超過12小時,薪水約6萬5千元」,這時若老公開口,「親愛的,我養妳。妳把工作辭掉,我每個月給妳10萬元。家庭開銷另外計算,妳回來照顧家裡好嗎?」他不禁好奇,各位姊妹、人妻們會如何做選擇?根據他接觸諸多離婚案件的經驗,呂秋遠直言「 我養妳這三個字,就像泡麵包裝上的圖片,僅供參考,打開泡麵以後內容物絕非如此」,可能一開始是「愛,我養妳」,等過了幾個春天變成「哎,我養妳」,然而往往不需要幾年,甚至幾個月就會淪為「X!我養妳(這條狗)」,那句看似浪漫的我養妳,只有在當下生效,保存期限也只是當下,保存期限一過就是過期了」。
而且大多數男人付這筆錢,就是希望另一半能夠包辦家裡大小事,並非是當貴婦喝喝下午茶、學插花,「家裡長輩妳得顧、小孩妳得養、大小事情都要包辦,一開始還不用收據,後來就要憑發票領錢,比對獎200元還麻煩」,最悲慘的是,當女生包辦所有家事後,還可能還會漸漸變成「嫌惡設施」或「薪水小偷」,所有的一切在老公眼前變得理所當然,在對方眼裡,他賺錢很辛苦,妳就是每天在家當貴婦,他根本不會想到,家裡怎麼自動會乾淨、小孩自動會吃飽、碗盤自動會清潔、衣服自動會折好,呂秋遠不禁感嘆,「一旦接受了我養妳,等於接受了無止盡的家務勞動,且喪失與外界接觸的管道。自己沉溺在沒有升遷、看人臉色、拿人手短、沒有尊嚴的環境,逐漸喪失生活技能;哪天人家要離婚,錢又全部交給媽媽保管藏起來,妳還剩下些什麼?只剩下兩滴冰凍的淚水,一滴化成酒,添一分自醉,一滴沉落於歲月的潮水。一顆化頑石拒絕傷悲,一顆化絕情,靜候輪迴。」
最後,呂秋遠也強調,每個成年人都應該有自己的工作與收入,有經濟獨立的能力,至少能夠不偷不搶、自食其力,「當妳覺得人生很輕鬆的時候,其實有可能就是在走下坡了。靠自己,好自在,這是萬古不變的真理。畢竟,習慣依賴別人的人,就得承擔哭泣的風險」,文章一出,網友紛紛產生共鳴,「 我養妳是扼殺妳的生存能力,會害了妳」、「努力付出勞力,處理家務照顧小孩,最終換得一句『妳還不是花我的,根本就是我養的。』心酸之餘,也失去工作能力和自信了」、「完完全全認同」、「維持一個家的清潔和家務是最不容易的,只有做過才知道」、「免費的最貴」、「完全正確!每句都貼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