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女兒談戀愛!媽媽氣炸「拒給生活費」還情勒強逼:拋棄3棟房繼承權

不少家長因為擔心孩子遇到壞人,都會過度干涉子女的交友狀況,親子也容易因此產生摩擦與嫌隙。一名媽媽認為大二的女兒交了男友後,個性出現180度的大轉變,因此氣炸不願繼續負擔女兒的生活費,甚至逼女兒拋棄將來繼承房子的權力,但律師呂秋遠認為,媽媽應該好好反思自己的想法是不是最好的,究竟什麼才是控制和愛。

日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分享一則案例,一名媽媽抱怨,大二的女兒在打遊戲的群組裡認識了一位工程師,2人進而交往成為情侶,這也是女兒的初戀,沒想到女兒的個性竟因此出現大轉變,明明學校課業已經很麻煩,一周還是會抽出3天的時間和男友約會,回家後也持續聊天到凌晨2、3點,前幾天女兒甚至傳訊息表示要一個人靜一靜,甚至在在外夜宿不回家,這也讓媽媽認為女兒男友是控制狂,才會導致母女間的衝突越演越烈。

不但如此,媽媽也表示,女兒在家就是十足的大小姐,不但完全不需要做家事,就連學費、日常生活費都是家裡負責,只有暑假時會到外面打工累績一些社會經驗,但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卻有這麼大的改變,「原本一個優秀女孩,為何就因為交男友而完全變樣?」不過該名媽媽表示,願意尊重女兒對於人生的選擇,答應女兒可以搬出去住,但從此也不會再負擔生活費,之前替女兒保的儲蓄險也會轉到自己名下,就連她手上的3棟房子,女兒也必須拋棄繼承,並直言「如果她同意,我願意與她約時間,到呂律師辦公室辦理」。

對此,呂志遠感嘆「在協助妳處理法律問題之前,我想跟妳聊聊妳的女兒可能在想什麼,嗯,其實她也沒想什麼,她就是在談戀愛而已」,希望該名媽媽也可以回想自己18歲時,是否也做過很多看起來可笑的事,身為媽媽能做的,應該是放手讓子女去闖闖看,無論子女選擇了怎麼樣的未來,「當她受傷的時候,妳還是願意把家裡的大門打開、那盞燈點亮,等她回家喝一碗溫暖的雞湯,不是嗎?」,除此之外,呂志遠也強調,其實現在不需要要求女兒拋棄繼承房產,「因為妳還沒過世,過世之前的拋棄繼承,任何律師都無法幫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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