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吃「女兒同學媽」!人妻不知情見小三「還喊好久不見」事後崩潰告上法院!
感情內最不可接受的就是外遇出軌,兩人之間的信任一旦破碎就很難重修舊好。台北市一名人妻發現老公偷吃女兒同學的媽媽,崩潰將對方告上法院,雖然小三矢口否認與老公有不正常的關係,但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不採信小三說詞,仍判她應賠償正宮1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中,人妻主張,老公與小孩同學的媽媽之間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導致老公2019年8月底反常與她分居,甚至提出離婚的要求,讓人妻大受打擊,更因此飽受失眠之苦,必須到精神科就診,她也心碎向小三提告求償165萬元非財產上的損失,對此,小三則表示,兩人的女兒是同班同學,自己只是因為參加學校活動才會與人夫認識,矢口否認彼此之間有曖昧關係,更不可能有婚外情,但法院勘驗其他家長的證詞後,發現小三常常於人夫一起接送小孩,感覺兩人「有聊不完的話」。
而且小三對待人夫與面對人妻時的態度有相當大的差異,人妻有次見到小三很開心,還驚訝的向對方打招呼表示「好久不見」,而小三只是點點頭回應,態度有些尷尬勉強,不但如此,還有家長曾目擊小三上了人夫的車,直言「我覺得很奇怪,因為當天小三有開車送小孩到學校,為了避嫌應該不會坐異性友人的車」,其他家長也認為小三與人夫的互動似乎過於熱絡,已經超出一般家長之間的人際互動交往,除此之外,兩人的姦情曝光後,人夫也曾親筆寫下「愛加協議」。
人夫承諾不會再跟小三聯繫,若小三主動聯絡也不會有任何回應,並且應該第一時間告訴正宮,「本人曾經做讓老婆傷心的外遇不當行為,但是本人深愛家人,理解夫妻應負貞操與忠誠義務是讓婚姻重要的基礎,特此向老婆致歉與承諾」,若違反應無條件賠償老婆50萬元作為精神賠償,而且人夫還曾簽下2張面額分別為12萬、7萬元的支票給小三當作「分手補償費」,故法院不採信小三說詞,但考量兩人已經分手,婚外情關係已經結束,判她應該賠償正宮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