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詐騙怎麼辦?5 個步驟讓你冷靜處理、報警、止損!
全球詐欺事件日益猖獗,台灣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詐騙問題,詐騙已經不是單純 的經濟犯罪,詐騙犯罪橫行氾濫成為嚴重社會問題。隨著科技的發展,網路及手機的簡便與流通,促使詐騙型態更多元普及,詐騙方式五花八門,幾乎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接過詐騙集團的相關訊息,生活中的詐騙可以說是防不勝防。特別是針對高齡族群,詐騙集團常透過情感勒索或偽裝成親友的方式下手,讓長者陷入財產陷阱。因此,破解高齡常見的詐騙手法,教導長輩如何辨識並避開騙局,顯得格外重要。如果真的不幸被詐騙了,依照下列步驟進行,還是有可能把失去的財產拿回來!
一、報案、止損
如果不幸遭遇詐騙,除了感到恐慌,更重要的是冷靜應對,採取正確的處理步驟,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
1、立即報案、尋求協助
遭遇詐騙後,盡快向相關機構報案,確保案件能及時得到處理。
- 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民眾可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是透過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進行報案,向警方提供詐騙的詳細資訊,協助調查案件。
- 聯繫當地警察局: 若涉及財務損失,請攜帶相關證據(例如聊天紀錄、匯款憑證)到警察局報案,並索取報案單。
- 通知金融機構: 若您的銀行帳戶或信用卡受到影響,請立即聯繫銀行凍結帳戶並申請調查。
2、冷靜面對,確保安全
- 確認自身安全: 如果是面對面的詐騙,例如街頭詐騙或假冒警察騙局,請迅速脫離現場,確保自身安全後再採取後續行動。
- 暫停所有交易活動: 若您發現銀行或信用卡交易異常,請立即暫停相關帳戶的使用,避免進一步損失。
3、確認損失範圍
在冷靜下來後,仔細檢查自身的財務和個人資料,確認損失情況。
- 檢查帳戶交易紀錄:查看銀行、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平台的交易明細,確認是否有未授權的交易。
- 核實個人資料是否外洩:詐騙分子可能會利用您的身分證字號、信用卡資料等進行其他詐騙活動。若懷疑資料外洩,應採取相應措施,例如將信用停卡。
二、求償
1、收集證據
在報案的同時,應該收集所有可能的證據,以便於後續的調查和求償。
2、尋求法律諮詢
如果損失金額較大,建議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律師可以幫助你了解:
- 刑事訴訟-詐欺罪
- 民事訟訴-受害人想要追回損失,就需要另外透過民事訴訟,向法院要求加害人賠償損失,才能有機會取回被騙的款項。
三、避免二次詐欺
二次詐欺是指受害人在遭受詐騙後,詐騙集團或不法分子再度利用其急於追回損失的心理,假借協助名義進一步詐財。例如:
- 假冒警方或律師,聲稱可幫助追回款項,要求支付手續費或保證金。
- 偽裝政府機關或金融單位,以核對資料或賠償名義,誘導提供銀行帳號或匯款。這類手法專門針對曾受騙者,因其急於挽回損失、警覺性較低,往往更容易再次上當。
如何防範二次詐欺?
保持冷靜:謹慎查證對方身份,勿輕信自稱能追回損失的人。
謹慎面對金錢要求:任何需先付款才能辦理賠償或追回款項的,多半是詐騙。
求助正規機構:真正的警方、檢察官或律師不會主動聯繫要求匯款,應透過合法程序處理。
四、心理重建與支持
遭遇詐騙後,多數人一開始會感到迷惘與不知所措,隨後可能出現內疚、自責的情緒,特別是當涉及大筆金錢或重要財產時,更容易產生災難性思考,甚至出現極端念頭。因此,在這段時間裡,陪伴顯得尤為重要。透過簡單易懂的方式,向受害者說明後續會有哪些法律程序,並在等待的過程中給予支持,能有效緩解他們的不安與孤獨感,讓他們知道自己不是一個人面對困境。
目前政府有免費的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可以多多利用
- 衛生福利部113-114年度「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補助15-45歲朋友,每人3次心理諮商費用(限個別諮商)。
- 各縣市衛生局皆有提供免費心理諮商服務,可進行預約及諮詢。
- 免費心理諮商專線: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五、打詐新四法
為強化打擊詐欺犯罪,立法院於113年7月12日、16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修正草案,合稱打詐新四法。雖然打詐新四法通過,但詐騙金額確一直創新高,政府希望從識詐、堵詐、阻詐、懲詐等4大面向,透過公私協力,達成「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3減目標,全面降低詐騙受害事件,下列為打詐四法修正重點:
1、重罰高額詐欺犯罪
2、集團詐欺加重刑責
3、鼓勵犯罪成員自首
4、沒收犯罪所得
5、提高假釋標準
6、加強被害人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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