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力 ~ 車尾拖狗視頻引輿論 - 車主父親被扣調查

(太平12日訊)頑皮狗被狗主載往他處棄養途中跳出皮卡車外被拖曳受傷,相關視頻被放上臉書後引起輿論,警方根據愛狗人士提供的人肉搜索資料,在太平逮捕了58歲的皮卡車車主父親。

該視頻約41秒長,網民根據皮卡車車牌展開人肉搜索,找出車主臉書賬號後,展開排山倒海的咒罵。

警方昨午3時45分,接到一名愛狗人士報案後開檔調查,昨晚到車主家調查,獲知當時駕車者是車主的父親,於是扣捕了對方,並在今早押往法庭申請延扣4天。

被扣嫌犯來自後廊德卡,目前協助兒子打理蔬菜生意。他是在年初六晚開車將該只狗載往他處棄養時,被人拍下視頻。

車主黃瑞偉(33歲)澄清說,事發時父親駕著皮卡車,准備載狗去太平巴剎棄放,因此把狗綁在皮卡車門上,未料途中狗跳出車外,才會演變拖著走情況。

他說,家裡閉路電視可證明,父親是抱狗上車,綁好煉後才開車出門。查案官也已查閱當晚的閉路電視。

他說,他父親是聽障人士,需靠助聽器。當狗被拖著走時,有路人發現後向父親打燈及鳴笛,但父親可能聽不到,沒有立刻停下。

他說,當父親知道後停下車時,第一時間將狗抱上車,當時狗並沒重傷,只是腳部流血。過後,狗被載到後廊巴剎放掉,還能快速離開。

“父親回家後沒有告訴我們這些事,直到昨午朋友通知才知父親闖禍。”

警方援引1953年動物法令第44(1)(a)條文調查此案,虐待動物者的最高刑罰是200令吉或監禁半年,或兩者兼施。(S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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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瑞偉說,該狗從小就被收養,未料近期口癢,咬壞很多東西,最近更咬壞車的電線,修了千余令吉。

“父親感到該狗很煩,向我們表示要將狗丟掉,我與妹妹都很反對,但父親在年初六晚趁我與妹睡了,偷偷把狗載走。”

他說,父親把狗放去巴剎,是讓狗可找到吃。

“該狗平時綁在家,由父親負責餵養,雖然認為該狗很煩,但也未曾虐它。”

他說,除了該狗,家裡還養了另兩只狗,父親絕對不會有虐狗行為。

遇到虐待動物、不當照養等情事,可以向誰檢舉?想辦法蒐證(照相、錄影等),再向所屬地區動保單位檢舉。如果動物有立即性危險,可以通報當地警察處理。

1. 人:報案人姓名、地址、電話,及施虐人長相、外貌特徵等。

2. 事:詳加描述虐待傷害動物的經過。

3. 時:事發的詳細時間。

4. 地:事發詳細地點、周遭具體標的物。5. 物:紀錄何種動物遭受虐待、被如何虐待、目前動物的狀況如何、是否有拍下照片,或周遭有監視錄影可調閱、是否有人證物證。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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