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會塞!熱褲小蠻腰正妹進警局 。。 嚇到站不穩!
20歲李姓女子,與21歲康姓男子乘駕小客車回基隆,經過臺北市基隆路與汀州街口之時,遇到保大一中隊唐姓等4名警員攔下盤查,李姓女子穿著十分清涼顯露一身曼妙身材,小熱褲露出半截上衣,警察看李姓女子不時摸著自己的臀部,察覺有異,向前搜索,並以手電筒照射查看,進而在李女包包查獲2個裝有白色的袋子,經警研判為違法物殘渣,李女不肯就範辯稱為收納飾品的小袋子。
李女下車後依然不時調整熱褲,於是警方二次以手電筒照射,赫然發現女子股溝藏違法物,內藏物品,當場要求李女自行取出,警方再次查問是否仍藏有其他違法物,李女矢口否認。
於是,警方將兩人帶回,再由女警仔細搜身,不料又在搜索時發現李女內衣夾層藏著另一包,除此,警方亦從康姓男子褲腰處查獲一包,當場罪證確鑿,將兩人逮補移送偵辦。
近年來不法分子為逃避打擊而採用的一種比較隱蔽的藏、運方式。
藏違法物者強忍因胃部收縮的惡心感覺,將包裝好的用水吞進胃腸,或放進便便地方,到目的地再將違法物排出,最近還發現有不法分子利用女性的兩房去藏違法物。
一個人一次可在體內藏違法物五百至一千五百克,吞食違法物一般用時五至十多個小時。
違法物可在藏違法物者體內停留約四天,其間藏違法物者基本不進食,由於胃腸的蠕動和胃酸的腐蝕,一旦外部包裝破損,他們隨時會命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