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表親能結婚,為什麼同姓卻不行呢?這麼多年終於明白了 ~

中國擁有五千年的歷史文化,可謂是一個泱泱大國,在我國古代有著這樣一個機會,那就是同姓不可以結婚,但是表親卻可以結婚,這是為什麼呢?接下來就讓小編來給大家了解一下吧。

同姓不會是中國古代一個非常有特色的政治制度。唐朝法律就規定同姓結婚者應判處兩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同姓同宗中的話,那麼將以奸罪論。在明朝和清朝的時候也有這樣的規定,那就是如果同姓的結婚的話,就要男女雙方各打六十大板,並且宣布婚姻無效。直到1910年這項法律才被完全廢止。但是直到現在依舊有很多地方,深信這個同姓不能結婚這種封建迷信的說法。

那麼就有人說了,同姓之間不能結婚,那是古代人對於優生學這方面的解釋,但是你又怎麼解釋古在古代可以表親之間進行分配呢?實際上,同姓不婚這項制度是從周代開始盛行,並且是周代得天下的利器。這也是中國之所以成為中國的一個關鍵性的因素。

王國維曾經在他的作品中標出這項制度並不是像大家想像的那樣,為了優生,周朝剛開始,周朝是為了擴大自己的地盤,所以說才規定了,娶妻必須去其他種族的妻子這樣的話就可以擴大自己的國家面積。

所以說不可以同姓之間結婚,而是表現結婚,因為表親結婚會親上加親,這樣大家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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