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配息上路 專家教節稅

一年多次配息方式上路,法人指出,增加盈餘分派次數有利於股價評價提升,穩定現金流也會吸引這些股息再投入買股,形成正向循環;不過,股民除第一年會多領到股息外,第二年起全年配息就恢復正常,以今年股利所得採新的「二擇一」制估算,只要股利總額低於94萬元,就能享有抵稅,甚至退稅優惠。

立法院去年11月完成公司法第228條之1修訂案,上市櫃公司經股東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後,盈餘分派次數鬆綁為可於每季或每半年進行,市場俗稱「大立光條款」,目前已有台積電、晶華等八家公司宣布實施,聯發科也稱董事會屆時會討論。

台新投顧副總經理黃文清指出,從理論及實證來看,增加盈餘分派次數確實有利於股價評價提升,季季配息或半年配息不僅可讓外資、壽險、退休基金等長線法人早點入袋為安,穩定的現金流也會吸引這些股息再投入買股,形成正向循環。

專家分析,一年多次配息新制需經股東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且只是將企業獲利改為分次發放,除第一年實施時,股東會一次領到前一年度及當年第1季獲利衍生的現金股利外,第二年起拿到的股息水準就會恢復正常。

以台積電為例,董事會已決議去年盈餘配發8元現金股息,並自今年起採取分季配息,即今年第1季獲利擬配2元股息,預計第4季發放,如果股民持有股票到第4季除息後,今年共可領到10元股息;明年未增發股息狀況下,仍只會拿到8元,也就是每一季領到2元。

回歸股利所得稅來看,由於「二擇一」新制是選擇單一稅率28%分離課稅,或併入個人所得合併計算,並享8.5%「抵減稅額」,每人8萬元為上限。專家估算,小股民每年領到的股利所得不至於超過94萬元,採併入個人所得合併計算較有利,能享有抵稅優惠,甚至有機會退稅。

一年股息超過94萬元的大戶,就比較傷腦筋,以台積電今年配發10元現金股利為例,持有94張會領到94萬元股息,換算為持股市值達2,303萬元(台積電3/29收盤價245.5元),雖然是否該採分離課稅或合併計算仍因人條件而異,但合理推測今年棄息賣壓應該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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