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捅小三私處監8年 人妻哭:怕老公離開

刀捅小三私處監8年 人妻哭:怕老公離開

2019年4月1日

(詩巫1日訊)涉及持菜刀捅傷女子下體的46歲陳姓女子,今早在高庭遭高庭主簿官史特拉判處入獄8年,刑期從被捕日算起。被告在聞判後,不禁淚灑公堂。

而其伊班籍的丈夫馬令阿納伯邦(29歲)今早也在推事庭面控,在面對刑事法典498條文(引誘及約束他人妻子)罪名下,清楚對方是有夫之婦,尚與她私通。

在面控時,原本不認罪的他,過後改變初衷,俯首認罪,結果被判處入獄7個月,刑期由今日算起。

陳姓女子今早是在刑事法典326條文,即持械嚴重致傷他人的罪名下被控,控狀指他於3月24日晚上8時至9時半在臘全巷租屋2樓以刀子嚴重致傷34歲的魯西阿納英布拉。在該條文下,抵觸者可被判處最高可達20年監禁,另可加以罰款或鞭笞。

根據警方調查顯示,被告在持刀傷人後逃出,並將刀子棄在屋外,警方過後找獲凶刀。而受害者的的下體被湧了一刀後,嚴重受傷。

案情顯示,3月24日晚上9時31分,警方在接獲999緊急電話後,即刻在默哈末法基魯助理警監的率領下,即刻趕往案發現場。

根據女被告及丈夫的女朋友口供指出,被告清楚知道對方是一名已婚婦人,而其丈夫目前在所羅門工作,並且與丈夫育有4名子女。尚且將她帶往案發租屋,並在晚上9時至9時半之間在妻子面前發生關系。

警方今早也將傷人的菜刀呈堂,以作為證據。陳姓女被告今早在庭上要求輕判時指出,因她很愛丈夫,深恐對方離開她,因此在失去理智下,以菜刀湧向受害者下體,她很後悔。而其伊班籍丈夫也在庭上要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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