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買兩斤荔枝,老漢要價600元,僵持不下報警,才知老漢救自己
劉老漢沒讀多少書,從成年開始就依靠務農生活。
年輕時他養育了兩個兒子,為了將他們養育成人,
他起早貪黑到田地裡耕種,讓妻子把收割好的菜送到城鎮上去販賣。
後來兩個兒子終於長大成人,去到城裡工作,劉老漢和妻子繼續留在農村裡生活。
由於年紀大了,劉老漢不再下田耕種,
不過在夏季荔枝成熟時,劉老漢會將後院的荔枝採摘下來,
拿到城裡賣,從而增加一筆收入。
這天,劉老漢拿著剛採摘好的兩籮筐荔枝到路口上擺攤。
臨近中午的時候,一輛黑色轎車駕到劉老漢的攤位上,
從車後座下來了個女孩,問劉老漢:「這荔枝怎麼賣?味道甜不甜?」
「2塊半錢一斤,自家種植的,沒噴過農藥。綠色無污染,絕對甜。」
劉老漢回答完女孩的問題後,順手拿了幾個荔枝給遞給女孩,讓她嘗嘗。
女孩起初也不相信劉老漢說的話,接過荔枝後剝了個嘗嘗。
大概是好吃的關係,她一會兒就把劉老漢遞給她的荔枝全吃完了,
然後對劉老漢豎起了大拇指,讓他給自己一個袋子,挑點荔枝帶回去吃。
女孩挑了有段時間後,駕駛座上一個帶著墨鏡的中年男子搖下了窗,
示意她趕緊買,待會還要帶她去公司看看,
然後跟副駕駛上的男子談起了商務的事情。
女孩把挑選好的荔枝遞給了劉老漢,劉老漢在電子秤上稱了下,
對女孩說道:「2斤一共600塊。給現金還是手機支付?」
「你說什麼?600塊?剛剛不是說2塊半前一斤嗎?」
女孩異常驚訝,見價格那麼貴,打算轉身而去,但被劉老漢一把抓住衣袖。
「你都吃了我那麼多荔枝了,現在想不給錢就這麼走嗎?」
車上的男子見狀後,對女孩說:「要不你就買了吧。」
女孩拒絕了男子的提議,與劉老漢議論起來,
最終僵持不下,拿出手機選擇報警。
民警趕到現場後,劉老漢才鬆開了手,
指著車上司機大喊道:「快抓住他,他是做傳銷的。
我剛才聽到他們說什麼項目可以賺幾百萬,而且一分錢都不用花。」
民警聽到劉老漢的話後,迅速將男子抓下了車。
經過審問和身份確認,這名中年男子確實是傳銷組織的其中一員。
後來,民警和女孩說:「那個司機是傳銷團夥的人,
要不是賣荔枝的老漢救了你,你就進傳銷組織了。」
女孩這才反應過來,原來劉老漢是在救自己。
當初女孩和男友來到這裡打工,被這名中年男子拉住說要帶他們做項目,
沒想所謂的項目就是傳銷。
民警問劉老漢:「你怎麼察覺到他是做傳銷的呢?」
劉老漢回答:「我小兒子就是被傳銷害死的,
這幾年我一直在留意這些做傳銷是用什麼藉口騙人的。」
說罷,七旬老漢哇哇大哭起來。
一夜暴富雖然不是不可能,但幾率也微乎其微。
做人最重要的是腳踏實地做事,如果妄想一夜暴富,
很容易就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最終有可能誤入傳銷的歧途中。
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老公偷偷把婆婆房子過戶給小姑子,妻子:請帶著你媽搬出我的房子
所謂家人在我看來應該是相互體諒、相互關照的,
而假如只要求一方無條件地付出,
那麼所有的道理都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假借的託辭而已。
我叫葛薈,我的婆家就是城市裡面的普通工薪家庭,
我跟丈夫貝魯岳結婚之時,婆婆給了我們家10萬彩禮,
當時我父母從來沒有想過要動用這筆錢,
就直接交由我保管,我一直帶在身邊至今也沒動。
而且還不止如此,在我結婚前我娘家就給我把房子車子都買好了,
為的就是怕我婚後因為物質方面的事情受婆家欺負,
因此婚後我老公其實是跟我一起生活在自己娘家買的新房子裡的,
生活還算安逸。
我公公早些年已經去世了,
婆婆原先一直與兒子住在單位的老宿舍之中,
我還有個小姑子,在我跟丈夫結婚之前已經出嫁了,
她跟丈夫一起住在自己婆家,我雖沒去看過,
不過聽說對方的家境也不困難,房子挺寬敞的。
婆婆後來以兒子結婚了,老房子裡面只剩下她一個人,
以孤單為理由想搬過來跟我們住,
可是我覺得我婆婆並不是那麼好相處的人,
擔心婆媳關係不和一直就沒同意。
為此,我丈夫至少不下說過十來次,還有些不愉快。
可是當時我父母交代最好不要讓我婆家的人住進我們的新房中來,
別到時候弄得我在自己的房子裡面成為了不佔優勢的弱勢群體,
這句話我牢牢地記住了。
我父母說的就是怕“鳩佔鵲巢”這種情況發生,
可是儘管我事先已經有所提防也一直沒有鬆過口,
可前天我下班回家之時,卻發現婆婆突然搬著行李過來了。
我一看,只見滿屋子裡面都堆著她的物品,亂得跟到了廢品收購站一樣。
當時我一看就惱了,看著正坐在沙發上擦汗的婆婆說:
“媽,您這是什麼情況啊?”
我婆婆非常自然鎮靜地對我說:“哦,葛薈,是這樣的。
你也知道你小姑子一直以來都跟自己丈夫擠在她婆家。
地方小,人又多,而且她婆婆這個人不太好相處,
總是故意找她的麻煩,她回來跟我哭過好幾次,
說是怕這樣過下去有可能會離婚。
我思來想去,最後決定把自己的那套老房子過戶給了你小姑子,
現在房子已經是他們倆口子在居住,
那我就只能自己搬來跟兒子住了,反正你們這裡地方也大。”
我聽了之後扭頭問我老公是怎麼回事,我老公輕描淡寫地說:
“這也不是什麼大事情,我媽媽的房子她自己有權做主,
何況我們現在也有房子,所以那套給了妹妹也沒什麼關係。
都是一家人,又沒有到別人的飯碗裡面去,沒必要那麼計較。”
我一聽按老公的意思,之前過戶他是知道的,
只不過瞞著我而已,現在所有的事情都已經處理好了,
戶也過完了才跟我說。
他們這一家三口倒是非常團結,將我瞞得如同蒙在鼓裡一般。
按照他們的想法,我婆婆的財產是屬於她自己的,
想怎麼安排都行,而我的東西現在也變成了他們家的,
她來我們家裡居住是天經地義的,
我這個做兒媳婦的還必須畢恭畢敬地給她養老!
這些人也太會想了吧?
當時我跟我老公說:
“不管怎樣,你媽搬來這件事是沒經過我同意的,現在我表示明確反對。
你家給的彩禮10萬我到現在一分沒動,
現在我願意拿出來全部還給你媽媽,
看你媽媽是要自己租房,
還是搬回她過戶給女兒的那套房子去女兒那養老,這個都隨她。
反正房子跟車子都是我的婚前財產,上面的名字都是我的,
你媽不走我們就離婚!
到時候你也跟你媽一起搬到你妹那裡去一家團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