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給我洗腳,洗到一半我沖她踢翻了洗腳盆

我這一輩子一直比較坎坷。

年紀輕輕就守了寡,一個人拉扯著兒子長大。

為了讓兒子日子過得好點,我想方設法地賺錢,

給人打工、擺地攤、做小生意,什麼掙錢做什麼,

每天起早貪黑,吃了不少苦。

就這樣我把兒子拉扯大了,還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給他順利地辦完了婚事。

   

說實話,我現在什麼都稱心滿意,唯一讓我不太稱心的就是兒子的婚事。

兒子在一家物流公司做部門經理,兒媳婦和他是一家公司的,做財務。

人倒是挺能幹,手腳麻利,做事也利索,

可不知道是不是職業習慣,什麼事兒都算得特別清楚,斤斤計較,一點不肯吃虧。

   

他們和我住一塊兒,每個月交給我伙食費。

其實說實話,現在物價高,那點錢根本不夠用,我每個月都是往裡貼錢的。

可就這樣,媳婦還嫌交得多了,有幾次她回娘家住,還愣是扣了幾天的伙食費。

   

遇到這麼精明的媳婦我心裡自然不舒服。

可為了不讓兒子難做人,我也都忍了下來。

最近,我因為膽結石住院做了個小手術。

這段時間兒媳婦表現倒是不錯,天天給我送飯,來看我,讓我對她的看法改變了許多。

  

那天晚上,兒媳婦打了一盆水說是給我洗腳。

我當時特別感動,拼命推辭,可兒媳婦不由分說把我的腳按進了洗腳盆,

還說婆婆就是媽,閨女給自己媽洗腳是應該的。

一邊洗,媳婦一邊和我聊家常,她告訴我一個好消息,她懷孕了。

聽到自己能抱孫子了,我可高興了。

接著,兒媳婦的表情卻變得愁眉苦臉起來,她說有了孩子,

這二室一廳的房子就不夠住了,而且有了孩子她和兒子也就沒精力來管我了,

讓我不如住到養老院去,這樣大家方便。

還沒等她說完,我一腳踢翻了洗腳盆,洗腳水濺了她一臉。

媳婦嘴裡說著:''這不跟你商量嗎?你生什麼氣呀?''

我狠狠地回答:''這事沒商量,我自己買的房子憑什麼不能住?要走也是你們走。''

媳婦灰溜溜地走了。

   

我越想越心疼,自己辛辛苦苦為兒子付出了所有的心血,最後卻落得這樣的結局。

雖然我喜歡兒子,也喜歡還沒出生的孫子,但我不能眼睜睜地丟了自己的房子。

那可是我一輩子的心血。

如果去了養老院,我就等於被兒子、兒媳徹底拋棄了,所以我絕對不會去。

大家說我的選擇對嗎?

 

來源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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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伴育有一兒一女,家裡條件算還行,子女也爭氣,

兒子早幾年出國留學後就定居在那裡,還娶了外國媳婦。

他本來接了我們兩個人過去,

想就近照顧我們,也讓我們給他帶孩子。

                

去了兩個月,我們兩老就受不了了,

語言不通,跟鄰居沒法交流,

就連看電視都是英文台比較多。

兒子兒媳去上班就我們兩老在那裡乾瞪眼,日子太枯燥了。

我跟兒子說還是讓我們回家好了。

回國後不到一年,女兒帶著一個小夥子來見我們,

跟我們說這是她交往了兩年的男朋友,他們想結婚。

                

我們跟那個小夥子仔細聊了很久,

畢竟只有一個女兒,不能夠讓我女兒受委屈。

男生家庭條件不太好,老家在偏遠山村,

憑藉自己的努力考大學走出大山,

說實話我還是挺欣賞這樣的年輕人的。

                  

因為兒子已經不可能再回國跟我們一起住,

我們就想著女兒不要嫁的太遠才好。

雖然我不是看低人,但是也希望女兒能過得幸福。

說到結婚他們就面臨這很多問題,

現在在這個城市裡面也沒房沒車,什麼資產也沒有,

就算現在工資過得去,以後的生活壓力也會很大。

                     

所以我提出我們可以把一套閒置的房子給女兒當陪嫁,

但是前提是放在女兒名下。

另外不管怎樣女兒不能跟著他回老家生活,

過年過節要經常回娘家看看。

而且考慮到後代的教育問題,我們兩老反正也是閒著,

以後的小孩如果不能他們自己帶就交給我們。

彩禮考慮到他們的條件我們就不收了。

他們兩個欣然同意。

                  

但是女婿跟家人說的時候,他家人就不理解,

說我女兒是嫁給他,說我們提出這樣的條件是歧視他們,

還說我們誠意不夠,房子就該把女婿的名字加上去。

我很生氣,女兒養這麼大,不就是想她過得幸福,

如果不這麼要求,以後在那個山村受委屈了怎麼辦,

所以我堅決不讓步。

後來女婿不知道跟家裡人怎麼說才同意我的要求。

               

因為女兒女婿兩個人存款不多,

也不想大肆操辦,所以決定把錢拿去旅行結婚。

婚後沒多久,女兒就懷孕了,生下來一個白白胖胖的小孫子。

我想著他們結婚都沒有擺酒,而且他們錢估計也花的差不多,

我就說我出錢給孫子擺下滿月宴,也請下親戚朋友熱鬧下。

我讓女婿也邀請下親家一家人,

結果親家說滿月宴得在他們老家辦,

我說我出錢肯定是在我們這邊搞,

後來經過女婿協調,他們說到時候得叫上幾個親戚一起才行,

然後要對外說這是雙方一起辦的。

既然他們讓步,我也沒什麼意見。

                 

宴席當天,我給他們預留了2桌,問了女婿他也說應該夠坐了。

結果沒想到他們包了一輛車,來了四五十人,我一看差點沒暈。

關鍵是親家母還跟我說他們那沒有吃滿月宴隨禮的習慣,

而且吃完想在飯店住一晚,明天逛逛再回去。

                      

我臨機一動,跟他們說我這邊預定的桌數沒那麼多,

沒辦法加,要不我帶他們去另外一家飯店,就在不遠處,級別更高。

                        

然後我聯繫了在另外那家飯店的朋友,

幫我安排了五張桌和配套的宴席,

讓他們過去後再看看定多少個房間。

我跟我朋友說,他們明天退房的時候就都找親家結帳就好了,

連宴席的錢一起算上。

                    

本來女婿說要過去招呼他的親戚,

我說我這邊剛好有幾張度假村的票,

我們吃完宴席就回家收拾東西去放鬆下,

跟他說放心我都安排好了,絕對讓他們吃好喝好。

我悄悄跟女兒說不要帶女婿的手機充電器,

這兩天最好把他的手機也關了。

就這樣,我們全家收拾了就跑到度假村去玩了。

                     

兩天後回去,我聽朋友說他們已經走了,

退房的時候找他們要錢,一開始不肯給,說讓我這邊付,

後來聯繫不上我們,我朋友就說要報警。

沒辦法幾十個人湊了錢把帳給結的,親家的臉色黑的跟什麼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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