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就是重機還不能上國道的原因

很多騎重機在意帥度想說圖個方便不穿護具應該沒關係個人認為追求爽度,才是騎重機最大的樂趣雖然騎快也滿爽的,但台灣的環境相對不安全畢竟車速越快,受到的傷害也越大也因此衍伸出騎帥不騎快這樣的說法我個人最愛的就是,騎著重機載著妹子爽度滿分!像這樣

不過有這樣子的辣妹上國道除了可能造成他人車禍之外自身沒穿護具,發生意外也是會挺嚴重

這樣是本來就是騎爽給人家看的吧,上不上國道完全看政府想不想做啦,政府加稅砍假有問過民意嗎?我覺得比較病態的是一堆人整天拿機車族怎樣來做文章,汽車隔熱紙貼到不見天日都沒差,躲在裡面講手機吃便當做些有的沒的,沒在看路整天撞死撞傷人再來說別人騎/開太快,然後政府樂得到處插測速牌設區間測速反正亂開亂停沒差...不要給我撞死人就好的概念

的會不會這也是不能上國道的原因呢

  重機上國道,一直都不是是非題,而是選擇題。日本、加拿大、美國等政府,都一再警告他們的國人,遊台時,
千萬注意交通安全。你開車騎車上路的安全與否,跟重機上國道,或者外國人來台的安全,都密不可分。
看完這篇文章,你可以更知道台灣交通混亂的來龍去脈,問題一直都只是同一個。如果你也認同,
請分享這篇文章,讓更多人知道。

平等:所有人有絕對同樣的資源。正義:依照個人狀況給予適當的資源。歧視:這個資源你不能用。

他們算公民不服從?是這樣子嗎?

  說到公民不服從,大家第一個想到的一定是太陽花運動。公民不服從在維基百科裡的解釋是說:「 公民的『反對權』就是指『公民不服從』,雖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卻是出於對『社會良知及正義』等公共利益的重視而不得已所採用的一種手段。」

  那麼重機騎士不斷吶喊,說法律早三讀通過,為何遲遲不讓重機騎士上路?一般民眾不了解他們的訴求,也不認同重機騎士所謂的「公民不服從」。因為有些人認為重機上國道跟「公眾利益」毫無關聯。但是,如果真的這樣想,那麼中華民國政府會在後面偷笑,笑到你心裡發寒。

  請您跟著我們來做個想法實驗:假設今天你要從台北到高雄,你會有幾個選擇,飛機、高鐵、台鐵、客運,或是自己開車。但是,假設二十年前政府就禁止長途使用鐵路設施,逼得你要搭飛機或自己開車,你會不會覺得「選擇權」被剝奪了?

  或許你現在冒出了幾個想法,以前沒有高鐵、自己開車沒差、搭客運舒服,有了高鐵可以選擇以金錢換時間等,這些想法都沒有錯。但是真正缺少的往往是你所不知道的,也就是假如沒有高鐵,你會覺得有高鐵好或不好嗎?答案肯定是不知道或沒想法的。

上圖是白牌機車駕照,但交通部寫得很明白這是「汽車駕駛執照」,可駕駛普通重機。在國外,具有普通重機的駕照就可以行駛所有道路,當然包含高速公路,不存在「車種歧視」。

人權就這樣默默地被政府剝奪了

  當選擇權套用在一台交通工具時,人權賦予了「我」可以行使「選擇權」,我選擇哪種交通工具、哪條路都是出於我的「自由意志」,為什麼政府要剝奪?既然要剝奪也要有合理原因。例如老人代步車、滑板車、牛車這種非汽缸形式的車輛車速普遍不快,這類的剝奪是合理的;但同樣都是汽缸形式的汽機車,為什麼會有兩種截然不同的選擇權?一樣都是機車,為什麼可以行駛的路卻不一樣?這在外國人眼裡,都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

六十年前,與國外同步時尚穿著的女性是不能在大街上行走,被警察發現將會拘留一晚。

政府大喊依法行政,卻是喊給人民聽聽而已

  重機可上國道的條文已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但卻被交通部扭曲為「可開放的路段由交通部決定」,而非立法院立法的「由騎士選擇是否要行駛交通部公告開放的路段」;有在關心礦業法的朋友,都很清楚地知道政府藐視法律與立委早已不是新鮮事。

  所以我們把這些違法濫權的事情放在一起看,就很明顯的可以得知,人民對於違法濫權的政府沒有任何可以作為的項目,不管是監察院的彈劾、人民的罷免權還是法律的公益訴訟,都沒有非常顯著的效果,才導致現在的政府肆無忌憚地隨意解釋法律,反正只要不觸犯刑法,其他什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根本就只是紙老虎而已。

  那麼,重機上國道這件事,其實只是眾多政府不作為的其中一個鏡子;但是這件事,卻是跟交通安全有很大的關係。因為交通部的不作為,導致台灣每年因車禍死亡一千餘人、傷亡三十多萬人,而重機上國道這件事,也只是為了讓機車騎士能使用最安全國道的先鋒,最終的目的還是破除禁行機車這種歧視法規,並且讓所有白牌騎士「恢復」可自由選擇道路的權力而已。

高速公路很危險!機車上來是不要命的行為?

警政署專員丁大宇在104年的報告中提到,「直路中以車與車撞及車本身撞為主,顯示直路機動車輛速度較快,稍有疏忽易造成事故;交叉路事故以車與車撞佔最多;彎曲路及附近事故以車本身撞為主,顯示彎曲路及附近不易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比重較大;高架道路事故以車本身撞最多。」車本身就是自撞。

  警政署專員丁大宇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國際比較分析」專案報告的內容顯示,民國103年平面道路的直路、交叉路與彎路等類似平面道路的死亡總數是橋樑與高架道路的48倍,48倍!封閉式道路的安全特性是最適合機車行駛的,但政府卻忽略機車族的安危,置機車族於風險之中,這是民主國家所不能忽視的一大瀆職!

  然而高公局提供的資料顯示,民國103年死亡人數為59人,整整是平面道路30倍!而全台灣的高速公路總長988公裡,103年總共有52億輛次的車輛上了高速公路(總行駛長度281.4億公裡),才59個人死亡!

  所以為什麼重機騎士要爭取路權,並不是為了飆車,而恰恰是為了要安全用路,為了使用安全係數最高的國家級道路。然而,重機騎士擁有的路權,總有一天也會換成白牌騎士。但是交通安全與否,跟車種卻沒有關聯,反而跟「人心所向」密不可分。

高公局提供資料,不分車種的死亡事故,一再證明國道很安全。

我看很多重機都會違規!這樣太危險!

國道連環追撞21車受波及,原因是下大雨。

  發生車禍一向都是遺憾。沒有人希望發生車禍。但是發生車禍卻是不分車種,並不是重機就一定會發生車禍,小客車就一定不會發生車禍。會發生車禍的人,就算他開牛車,只要馬路上隨便來一個神轉彎,一樣會發生車禍。所以不管駕駛它開的是汽機車、超跑還是重機,該車禍的時候絕對跑不掉。

  這個就牽扯到駕照濫發與罰則過輕的問題了,也和台灣人行車觀念不佳有很大的關係。如上圖範例,大家都知道下大雨要保持安全距離,但這次的連環車禍的原因,卻恰恰是因為沒保持安全剎車距離和隨意變換車道。如果政府有大力宣導50公尺或兩秒反應時間的安全距離,這個車禍就能避免。不可諱言,不論機車、小客車、大客車、聯結車,大多時候都沒意識到沒保持安全距離是比超速還容易發生車禍的。這個責任在政府,現在卻經常由民間來推動所謂的安駕。台灣人,現在只能自救了。

台灣政府沒教民眾怎麼禮讓,民眾卻不知不覺中學會禮讓

台北捷運手扶梯靠右的習慣,歷經十多年仍然持續著。

  駕照濫發的問題讓台灣人上路都是憑經驗,進了捷運也憑經驗跟著大家靠右上電扶梯,卻不曾想過「為什麼」?

  原因很簡單,其實是因為模仿國外電扶梯會靠邊的習慣。但是國外靠邊是來自於馬路的駕駛習慣,也就是「慢車靠右、快車靠左」。如此可達到最大運輸效益,也不會讓想快的人快不了、想慢的人被逼車。

這插圖大概再二十年後才有可能成真。

  最近有些地方汽機車駕駛右轉時開始會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可是遇到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時,卻又不禮讓!是不是也沒想過「為什麼要禮讓行人」呢?

  每個人都會成為行人的時候,不禮讓行人只會快了三秒,禮讓行人卻讓行人多了安全的二十秒,為什麼不讓呢?禮讓完後油門多踩一下就把三秒補回來了,不是嗎?

  所以話說回來,重機違規與否根本就不是重點;重點是為什麼那個人要違規?是違規成性還是教育使然?政府做了什麼,而我們又做到了些什麼?我們真的知道什麼是交通安全,不造成別人的安危、同時保護好自己的安全嗎?

重機上國道與否恰恰是很好的公民教材

  不論是重機族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要求行駛最安全道路,還是民眾檢視何謂交通安全、參與解除禁行機車等運動,其實都只是展現了台灣民眾想了解交通安全的心,想要喚醒政府開始作為,只是大多數民眾不清楚該如何下手,只好跟著鄉民一樣看熱鬧,卻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是正在看文章的你,只要持續關心交通安全,不但你能為交通安全多盡一份心力,也能監督政府不要再胡作非為,最後把選票支持最能改革政府與關心交通安全的民代們,這就是對台灣交通最好的方式。

  不管重機哪天能上國道,也不管什麼時候才能真正的交通解嚴、道路平權,交通就只是彼此尊重而已。走在路上都不會和前面的人前胸貼後背的走了,開車或騎在路上怎麼會想跟前面的人零距離的緊貼著呢?真正的把前方「汽車騎士」「汽車駕駛」當人、把「行人」當弱勢,逼車和危險駕駛就會逐步減少。人跟人之間是會互相學習的,你讓了惡劣駕駛的行人一次、兩次、三次,下次他駕車遇到行人過馬路時,就會想起被禮讓的美好經驗的。同樣的道理,不管在高速公路還是平面道路,只要有一個互相禮讓的開始,它就不會結束。

  所以台灣交通安全一直不好的主因,除了交通部難辭其咎以外,人民也要懂得去找尋交通安全的真理:也就是「究竟如何開/騎車才能讓別人安全到家」?

  如果認同這篇文章,請分享給你的朋友,讓他們知道就算沒有重機,上不上國道似乎他們無關,但政府政策與交通安全是整體的、是屬於全台灣人民的,並不能因為交通部的惡意分化而就此撕裂彼此;只要我們多一分禮讓,死傷人數就會再少一些,只要交通部願意多做一些,死傷人數更會快速下降。

台灣加油!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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