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媽媽幫出頭期+房貸!婆婆不滿「要求同住聯名」:不然我兒子吃虧

結婚往往不是兩個人的事,更是兩個家庭的事,夫妻做任何決定都要顧慮雙方家人的想法與感受。一名網友分享朋友的經歷,朋友夫妻最近要買房,女方媽媽不但幫忙付頭期款,之後每個月也會拿出5000元幫忙負擔房貸,其餘由夫妻倆負責,且三人一起共同持有房子並同住,沒想到男方媽媽得知此消息後,不但吵著房子也要有她的名字外,還要求要有她的房間,直言「不然兒子很吃虧」,夫妻倆更為此頻頻爭吵。

日前一名網友在「匿名公社」發文分享朋友的經歷,透露朋友夫妻最近要買房,女方媽媽付頭期款外,之後每個月還會拿出5000元幫忙分攤房貸,剩下的由朋友夫妻倆一人出一半,買房後會與女方媽媽同住,房子則是由女方媽媽、老婆、他三人共同持有。

沒想到男方得知此事後,便開始吵著房子也要有她的名字,甚至還要求有她的房間,更直言「不然兒子很吃虧」,男方覺得自己媽媽說的很有道理,但女方表示不同意,男方認為女方很不孝,「憑什麼岳母有一份,他媽就不能有一份?我也不知要怎麼說了,應勸女生離婚嗎?」

文章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怒轟男方媽媽,「沒給錢還好意思靠背?」、「那婆婆頭款拿一半出來還女方媽,然後每月也給5千,也可以住過來,很公平」、「男方媽是哪來的勇氣?」、「有出錢再來開口,沒出錢真的閉嘴」、「這男方一家都有病,未來問題也很多」、「過來人經驗,真心勸妳這個婚別結」、「看來就是又一個娶老婆聘金是媽媽的媽寶,孝什麼孝?同意了才是起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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