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闆狂戀酒店妹!送車送房「每月還給20萬」分手想討回稱:愛情騙子

台中一名蕭姓老闆在知名酒店愛上吳姓酒店女子,並立刻發起熱烈的追求攻勢,交往期間出手相當豪爽,不但送房、送名車,每個月還給20萬元零用錢讓她花用,沒想到,蕭男卻認為吳女在交往期間劈腿,直指假交往真騙錢,於是分手後,想向吳女討回付出的1200萬,本案經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沒有證據顯示吳女詐欺,判蕭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61歲的蕭男2017年在10月時,在台中海派酒店認識吳女,進而愛上並交往,蕭男表示2018年7月,吳女開口要求想要一台可以一起出遊的車子,於是他就立刻贈送吳女一台價值327萬的名車;2019年1月十,吳女又表示「想共組家庭、婚前先同居」要求房產,蕭男也立刻滿足女友需求,沒想到吳女得手名車與房產後,卻馬上改口反悔不願結婚並提出分手,蕭男氣炸向吳女求償1200萬,並要求對方必須返還房子與車子。

蕭男主張吳女根本就是愛情騙子,明明已經有男友卻還假裝自己單身,更藉著交往期間詐取高價財物,針對蕭男種種指控,吳女反擊雙方當時是互有好感才進而交往,當時是蕭男答應每個月給20萬開銷花用,之前還要求她辭掉酒店工作當自己的員工,而且吳女強調和蕭男交往期間並未有其他男友,也表示自己不曾說過要與蕭男共組家庭,房子和車子是熱戀時對方主動贈與,自己絕無透過交往詐欺蕭男。

法官檢視蕭男提供的證據後,無法證明吳女交往期間劈腿,透過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也沒看到吳女對蕭男的詐欺嫌疑,還發現兩人多次到百貨公司買手錶、珠寶、名牌包等,甚至還一起到東京、荷蘭、港澳、新加玻、杜拜等地旅遊,全都由蕭男主動負擔所有消費,而且吳女曾說「做醫美要價不斐」,蕭男孩回應「男人最大成就,就是讓他的女人在各方面都滿足」,所以法官藉此判定蕭男所有贈與接是因為雙方情深意濃,心甘情願送禮討對方歡心,不能因為之後感情生變就認為對方惡意詐欺,判決出爐,蕭男求償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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