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女買1800萬房!要求「幫付5萬房貸才交往」男提共同持有遭拒!

男女之間決定交往或許有很多先決條件,但幫忙繳房貸這合理嗎?一名男網友透露,因緣際會下認識一名女子,女方提到自己名下有一戶1800萬的房子,若是兩人真的交往,要求他必需搬過來同居,並幫忙支付每個月5萬的房貸,讓原po相當傻眼,忍不住感嘆「她覺得房子是屬於她的,而貸款是我要繳的」,最後兩人也不了了之。

日前一名男網友在PTT發文透露,原本認識一個女子,兩人相當聊得來,也打算更進一步交往,但女子卻開出條件,除了要求他必須搬過去同居外,未來還必須全額支付每個月5萬的房貸,「因為頭期款,她已經先付了」,原po提亦若是將房子改成共同持有,當然願意扛起房貸,但女子一聽後秒變臉,認為比起身邊2個已婚閨蜜,不僅名下有老公送的房子,還不用上班,都是靠老公養,自己已經很吃虧了。

於是相當不爽直接拒絕了原po的提議,還表示之前曾遇到過一名銀行員,對方願意將每月4萬元的薪水全部上繳,但她還是認為金額太少,扣掉男方生活費後,根本不夠用,所以她也為此拒絕了對方的追求,強調自己對另一半經濟能力的要求有多高,由於原po與女子無法達成共識,所以最後兩人的戀情就不了了之,也讓原po忍不住感嘆,「她覺得房子是屬於她的,而貸款是我要繳的」。

看完原po的敘述,網友紛紛留言,「要幫忙繳當然是共同持有」、「又沒有結婚,幹嘛幫人家繳房貸」、「每月照比例給房租就好了吧」、「她是在找被動收入,不是找老公」、「詐騙集團嗎」,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女方要求不過分,「「已經繳頭期了,已經大勝超多人,你一個月才繳5萬房貸」、「在你繳完6年房貸前,都是女生付出比較多」、「老實講這個好很多,很多女生出幾千塊,然後說要掛在她名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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