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合買預售屋!他「2年繳284萬」一場空傻眼:全沒了

許多情侶情到濃處就會想要同居甚至買房,但即使感情再好,合資買房還是有不少風險。北部一名傅姓男子與石姓男子於民國108年3月3日相識,並成為同志情侶,兩人當時說好一起買房成家,不久後石男表示找到一間預售屋,傅男不疑有他,在2年內陸續繳交頭期款、稅金與裝潢等費用,共284萬元,沒想到事後才發現真相是自己受騙,石男根本沒有買房,頓時氣炸告上法院。

根據起訴書指出,石男與傅男於民國108年3月3日相識並交往,石男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詐欺取財之單一犯意,先是在108年3月9日謊稱2人可以共同購買「江匯Life」建案房屋共同居住,並向傅男索取費用與墊款,致傅男陷於錯誤,2年間陸陸續續繳交頭期款、稅金與裝潢等費用,共248萬餘元。

109年2月3日石男再度詐騙,謊稱其父近日死亡,為支付遺產稅等費用而需借款,而石父早於民國94年過世,傅男心生疑慮拒絕借款,並要求石男帶他去看2人共同出資購買的預售屋,才揭發真相,原來石男根本沒買房,傅男氣炸提告,石男卻辯稱自己確實打算買房,無奈媽媽突然生病才會暫時挪用傅男的錢,並無詐欺犯意。

台北地院審酌,被告以上述方式詐欺告訴人,實為不該,惟其犯後坦承犯行,兼衡被告犯罪動機、手段與所生損害、與傅男成立和解卻未履行等狀況,依詐欺取財罪判處石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共284萬365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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