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留3百萬遺產!哥全領光稱「我是唯一的兒子」妹氣炸告上法院!

在法定繼承的規定中,男女平等均享有繼承權,但不少人還是有著重男輕女的落後觀念。中國大陸眉山中院最近審理了一起案件,事件發生地在洪雅縣瓦屋山鎮,一名哥哥自行處理了父親留下的80多萬元(約新台幣354萬元)遺產,讓妹妹氣炸一狀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決順利保住自己應得的權益。

根據《封面新聞》報導,鄧某興於2022年1月去世,留下了銀行存款80多萬元、一間房子與2家電站的股份,兒子自認為按照當地風俗民情,自己身為父親唯一的兒子,本就應該繼承全部的遺產,妹妹是已經出嫁的女兒,不應該享有繼承權,於是直接將父親銀行卡中的所有存款領出,而妹妹鄧女婚後就建房居住在哥哥住家旁邊,兩人已經多次為了土地、房屋等問題發生多次糾紛。

這次遇到遺產問題,一大家人已經反覆協調,仍無法獲得一致的意見,妹妹與媽媽一氣之下乾脆將哥哥與奶奶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均分自己應得的財產,該案件受理後,柳江法庭為了方便當事人參與訴訟,將巡迴審判車開進瓦屋山鎮金花橋社區,公開審理該遺產案件,當時左右街訪鄰居、村社幹部等50多人都參加了旁聽。

經法院審理,鄧某去世後留下的存款、房屋、股權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於鄧某生前未立遺囑,故其個人財產按法定繼承辦理,二原告為鄧某興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繼承其遺產,而鄧某興名下房屋、存款、股份,遺孀享有訴爭財產的5/8份額(其中1/2為夫妻共同財產),女兒則可繼承遺產1/8的份額。法官也提醒,法定繼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均為第一順位繼承人,無論男女皆平等享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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