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繳20年勞保!53歲死亡「全充公」專家分析:退保前必做2件事

一位投保20年的53歲勞工,因為勞保中斷,發生事故身亡後,家屬卻領不到錢,等於勞工之前繳的錢全都打水漂;有達人建議,要避免這種狀況,斷保前務必確認2件事,要留下病歷紀錄當佐證,以及未達老年給付請領資格前,不要任意中斷勞保。

「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近日分享2名勞工個案,在斷保後遭遇事故,卻面臨無法勞保申請給付的狀況,其中一位在離職後罹癌住院,擔心若是病逝,遺屬領不到死亡給付。

對此,張秘書指出,據《勞保條例》第20條規定,若是在勞保保險期間,有就醫過且有病歷紀錄,就可以請領住院期間的傷病給付,若不幸身故,遺屬也可以請求死亡給付。

反之,要是不曾在加保期間,因該部位不適而就醫,沒有就醫也無病歷資料,退保之後才就醫且確診就無法請領。因此,在退保之前,身體有任何不適都要去就醫,讓自己留下病歷資料。

另一位53歲的女性勞工則是在投保20年後因故退保,在2年後意外身亡;但除非遺屬有保勞,可申請家屬死亡給付,不然她所有的勞保權益、包括勞保35個月的死亡給付都得充公,家屬一毛都領不到。

分析原因,是因為該位勞工退保已經2年,非在勞保加保狀態下死亡,再來,是退保當時,不符合勞保一次領資格。

張秘書建議,有舊制年資的人要特別注意,假如未達一次請領資格時,千萬別中斷勞保。只有新制的年輕世代,因為沒有一次領,只有年金月領的權利,所以沒達老年年金請領資格時,也別中斷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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