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要求我每個月給她八千塊生活費,結婚的那天她拿出的「東西」讓我淚流滿面!

我的父母在我初中的時候就離婚了,在他們離婚後我爸爸就一直在照顧我,對我很好基本上我要什麼我爸就會給我什麼。但是在我剛升上高中我爸就不知道從哪裡認識我的繼母後,一切都變了。

在我高中時期每個月我爸再也不會給我零花錢了,我每次交什麼費用她都會攔著我爸不給交,要先調查清楚是不是真的才願意掏錢,為此我很生氣,我和我爸吵了無數次架,覺得我我爸再也沒有愛我了。在大學我搬出了這個家,除了學費,我再也沒有要過一分錢生活費。

在大學讀完出來工作,我沒有想到接到我繼母的電話,她和我說我爸已經養我養了這麼久了,我這個做女兒的是不是應該回報我爸,她要求我每個月給她拿兩千塊(台幣約8000)生活費給她。我沒有說什麼給他們打錢了。要知道那時候我全部工資才三千多(台幣約1.3萬),我每個月給她打完錢再扣完生活所需根本就沒有剩多少了。

那時候我就想著把這錢打過去當做還了我爸一直以來的養育之恩吧。但是,沒有想到在我結婚的那天我繼母會給我這樣一份的大禮。

其實我結婚的時候有想過要不要邀請我的繼母的,但是我老公就勸我說想到我爸和她一起這麼久了,就邀請她來吧。結果到了結婚那天她看著我穿婚紗的樣子居然哭了,還從口袋裡面掏出一本存摺,裡面存著這麼多年我一直給她的生活費。

原來在我高中的時候被我爸爸寵壞了,絲毫不懂得節省錢財,家裡是什麼存款都沒有。我繼母看著我的爸爸這樣寵壞我了,就開始限制我爸給錢我,畢業之後需擔心我老毛病又犯了,就要求我每個月給她兩千塊(台幣約8000)。現在我已經結婚了,有自己家庭了,她覺得我有老公管了,就把錢全都還我了。

我拿著這本存摺我真的不知道說什麼好了,我一直以為我爸就是被這個女人變成不愛我的,現在才發現她的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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