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的太近怕被嫌棄,離的太遠又怕被你忘記!

離的太近怕被嫌棄,離的太遠又怕被你忘記!

一個喜歡你的人,你什麼都不用說,他就知道你要什麼、想什麼?一個不喜歡你的人,你在他耳邊說了數次,他就是不會放在心上。

我想這就是愛與被愛的區別吧!

我曾有一段時間喜歡上一個人,那時候在他面前就像一個,做盡事情只為討好他的小丑。

我每天追蹤著他的臉書,記事本寫的滿滿關於他的瑣事,連工作上寫稿件,裡面的故事,都是他的身影,這樣患得患失,應該就是:你明知不愛你,卻不肯放棄的表現吧。

有一種感情是,你不愛我,而我不肯放下,我每次在面對的時候,不敢說多,怕你嫌我煩,說少了又怕你不懂我的心。

記得一位學長跟我說過,你越是喜歡一個人,那個人越對你無所謂,因為他知道你喜歡他,他篤定只要他對你招招手,你就會連滾帶爬的跑到面前接旨。

可是,你又能怎麼辦,你就是喜歡他啊!

有時候,我想感情這東西真可怕,你想想盡辦法對他好,他不要,偏要去摘帶刺的玫瑰;被愛的人,總是在不愛的人面前,一副高人一等的樣子,那種模樣讓人覺得該死的欠揍。

人啊!就是一個樣,都喜歡有挑戰性的東西,越是得不到的東西,越是想要,不是嗎?沒人會對不費力的東西上心,就像免費的咖啡,沒人關心它的味道好與壞。

其實,不是非你不可,只是最好是你罷了!

雖然沒人在雨夜等你,也不會有人讀懂你的心,但是很多時候我們要知道,真的不必在意,因為這世界人很多、心很小,裝不下你的那點點是是非非。

感情嘛,就是這樣,不想讓你知道,可又怕你不知道,想和你說很多話,又怕被嫌煩,說少了還怕對方不懂你的心,離的太近怕被嫌棄,離得太遠又怕被忘記,簡直是『矛盾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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