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生子,父母還是不同意我結婚,兒子滿月時,婆家給我30萬讓我離開!

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最後步入婚姻的殿堂的。我們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我們的學歷都不是太高,都是普通的工薪階層。

懷孕三個月的時候,我和老公回老家準備結婚的事。

可因為我父母不同意老公家給的彩禮,他們嫌棄太少了。可我又懷孕了,這也沒有辦法。最終我父母答應只要有6萬的彩禮,才讓我們結婚。

父母一直不拿戶口本給我,讓我和老公辦領證,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我有閨蜜說,或許是我父母暫時說服不了我,想用這個事是要把彩禮要到手。

老公也沒有辦法,當時我們考慮的事要給自己留一些錢,雖然這些年掙了一些錢。但我們的孩子馬上要出生,這樣的話以後用錢的地方還很多。

就這樣,我們只能在老公的老家辦酒席。反正老公家人是認可我的。

老公說他就在家附近找事做,然後我在老家養胎,這樣對孩子也好。

我懷孕期間婆婆對我一直很好。

在我懷孕8個月的時候,眼看著孩子就要出生了,可這時候老公家出了事。

一天,老公和公公去縣裡辦點事,結果他們出了車禍。公公當場就去世了,老公的腿受了傷,最後只能被截肢。

無奈,等老公甦醒後才知道事情是怎麼回事兒。原來,他們路過一個路口的時候,一輛車急駛而來。公公下意識的推了老公一把,但還是來不及。最終公公去了,老公受傷了。

這相當於是公公用命換回了老公。一家人很是傷心。在叔伯的幫忙下辦理了公公的後世。老公雖然出院了,但一直腿沒有了。

我父母也過來看了老公,父母看著我那麼大個肚子,也很是痛心。我父母悄悄的給我說,生下孩子後就必須離開,不要再和他們家有任何關係。

事情已經發生了,大家都沒有辦法。最後我生下了兒子。老公和婆婆都很高興。可老公從出事後就變得少言了。

兒子滿月的時候,老公和婆婆給我一個存摺,說裡面有30萬。這是公公賠償款的一部分。婆婆說我是個好姑娘,但他們家不能拖累我。只是希望能把孩子給他們留下,畢竟這是他們家唯一的希望了。老公也表示不想拖累我,說反正我們沒有領證,我可以直接離開。

我抱著孩子哭泣著,沒有答應他們。可,我心裡也很迷茫。老公和婆婆他們都是好人,為什麼要讓好人受苦呢。公公賠償款一共才66萬,他們都給我30萬,這叫我情何以堪?

我心裡很亂,大家說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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