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機場2018年開始向離境乘客征收「人頭稅」

航空圈訊 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 (MAVCOM)首席運營官阿茲米爾‧再因(Azmir Zain)表示,該會2018年起將向所有從馬來西亞機場離境的乘客收取一令吉(約1.5元人民幣)的人頭稅,以便該會財務能自給自足。同時計劃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KLIA2)的機場稅從目前50令吉(約78元人民幣)調高至73令吉(約114元人民幣)。

馬來西亞機場2018年開始向離境乘客征收「人頭稅」

據馬來西亞媒體報道,阿茲米爾8月15日在記者會表示:「航空委員會有明確的計劃向所有從馬來西亞離境的乘客徵收一令吉人頭稅,但在沙巴和砂拉越使用鄉村航空服務者例外。」

馬來西亞機場2018年開始向離境乘客征收「人頭稅」

他說,2017年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修正)法案將於10月份提呈國會下議院二讀。這份法案授權該會向機場乘客收取人頭稅。

阿茲米爾也表示,航空委員會今年會再檢討乘客服務費(PSC、俗稱機場稅),以便劃一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和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KLIA2)的機場稅。

他說,劃一收費後,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的機場稅極將從目前50令吉(約78元人民幣)調高至73令吉(約114元人民幣)。

從2017年的1月1日起,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調整了馬來西亞國內所有機場的國內航班乘客服務費,從原本的9令吉及6令吉,統一為11令吉,國際長途航班的乘客服務費從65令吉調整到73令吉。至於KLIA2的國際長途航班乘客服務費,則是從原本的32令吉調整到50令吉,比其他機場低23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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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KLIA2,馬來西亞其他機場的長途航班乘客服務費都已從2017年1月1日起統一為73令吉,只有KLIA2享有較低的價格,該委員會希望能調整KLIA2的乘客服務費,以公平對待所有機場乘客。該委員會目前只是正在檢討並探討調漲KLIA2國際長途航班乘客服務費的可行性,尚未有定案。

馬來西亞機場2018年開始向離境乘客征收「人頭稅」

機場稅是每兩年檢討一次,新的機場稅將在2018年1月生效。

2016年 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首席運營官阿茲米曾稱,2014年5月啟用的KLIA2,無論設施或服務都比過去的廉航終站(LCCT)更好。雖然廉價航空亞洲航空是KLIA2的主要使用者,但KLIA2並非廉航終站,足以媲美K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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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還發佈了其第一份行業報告「Waypoint」。報告指出,2010年至2015年期間,航空業平均每年向馬來西亞經濟提供51億令吉。2017年馬來西亞客運量預計將增長7.8%至8.8%,預計乘客數在9830萬至9,920萬之間。報告指出,馬來西亞是東盟乘客人數第三大的航空市場,僅次於新加坡和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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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航空圈瞭解,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Malaysian Aviation Commission,MAVCOM)於2016年3月1日正式成立,管理馬來西亞民用航空相關的經濟和商業事務,包括負責航空公司許可、機場收費、航線分配、航空爭議解決和消費者保護等。MAVCOM的作用與運輸部(MOT)和民用航空局(DCA)的作用不同。 MOT負責行業政策制定和政府間談判(包括領導交通權的雙邊或多邊談判),而DCA將繼續規範馬來西亞民用航空業的技術和安全事項。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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