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住戶:一萬年也用不著電梯,為什麼我要交電梯費?

昨天,剛搬進新房的朋友和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吵了起來。

一個朋友剛搬新家不久,來找我吐槽了:“我今天去交物業費,發現費用裡有一項是電梯費,當時我就懵逼了,我住在一樓,從來沒用過電梯,憑啥要為這電梯費買單?”

一樓住戶:一萬年也用不著電梯,為什麼我要交電梯費?

相信這是很多買一樓二樓業主的心病吧,說實在的,在整棟樓房的住戶中,一樓住戶可以說是最不需要用電梯的,不少買一樓二樓的業主就提出質疑,買房買的一層二層,常年不用電梯為什麼還要讓我交電梯費?

一樓業主到底應不應該交電梯費呢?

先來看一個調查——

“一樓住戶要不要交電梯費?”

,結果,許多微友在後台還有評論區留言,來看看大家都說了啥?

一樓住戶:一萬年也用不著電梯,為什麼我要交電梯費?

這個問題,讓很多物業公司和業主,都困擾了很久。

有的人交是交了,但心裡未必服氣,也有人走上法庭較個真。

這個問題爭論已久,但目前仍沒有統一法律規範。

一樓住戶:一萬年也用不著電梯,為什麼我要交電梯費?

諮詢了某物業的工作人員,答案是必須要交的,理由是:

需要交!

物權法第70條規定: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查閱了相關資料,為這事還真有起訴到法院的業主。

最後法院的意見是:

一樓業主必須向物業公司全額交納物業費用。

物業合同中未約定住一層不交納電梯費的相關內容,一樓業主以沒有使用過電梯而不應交費的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一樓住戶:一萬年也用不著電梯,為什麼我要交電梯費?

有網友提出了這樣的觀點:

一是按樓層不同實行差別化對待,要么按樓層劃段交費,1至10樓為一檔,11至20樓為一檔,21樓以上為一檔;

要么按樓層不同交費,費用逐層提高。二是根據“誰使用誰付費”的公平原則,一樓業主不交電梯費。

一樓住戶:一萬年也用不著電梯,為什麼我要交電梯費?

也有網友說:

我們小區是這樣的,一樓交10%的電梯費,二樓交30%電梯費,三樓交50%電梯費,四樓以上全額電梯費。

有網友表示:

刷卡乘梯比較合理。我們小區就是買卡,統一價格,不分樓層。不買卡的,你就爬樓梯吧。但這種小編覺得不太方便,忘帶電梯卡的時候,不是想哭嗎?

還有,快遞和外賣有理由不送上樓了,朋友來串門必須在樓下接送。

一樓住戶:一萬年也用不著電梯,為什麼我要交電梯費?

對於上述說法,大家覺得以上幾種意見哪一種才是最合理的呢?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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