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局妹「娜塔莎」詐2富商 願還5175萬求輕判

▲化名「娜塔莎」的飯局妹蕭淑媛遊走高檔飯局,被控以「假交往,真詐財」方式,騙走陳姓、李姓兩名富商5175萬元。(報系資料照)

化名「娜塔莎」的飯局妹蕭淑媛遊走高檔飯局,被控以「假交往,真詐財」方式,騙走陳姓、李姓兩名富商5175萬元,台北地院5日開庭,娜塔莎除了認罪,還和解全額賠償兩提告富商,律師說娜塔莎因父親罹口腔癌、哥哥車禍終生不能工作,需依賴她照料,請求法官從輕判可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6月以下刑度。本案已辯論終結,定1月19日上午宣判。

蕭淑媛去年9月26日被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但台北地院首次開庭時請假未到,去年11月24日首次到庭時就當庭認罪,當時她說已賠償3900萬多元,還在籌款賠償。

今(5)日上午,北院再度開庭,身著深色衣服、戴墨鏡、口罩的蕭淑媛,低調不發一語走進法庭,她還是坦承犯行認罪,並向法官說,已全數賠償被害富商達成和解。

過去當show girl的蕭淑媛,在2014至2016年本案發生期間並沒有工作,如數賠償被害人後,名下還有房屋和3000多萬存款,引起公訴檢察官質疑這些資產那來的?她說,房子是像大哥哥的男子借她頭款購買,「這就像家人一樣,哥哥照顧妹妹!」存款是投資賺來。檢察官追問,那來的錢去投資,蕭女還是回說「本金借來的」,她強調和陳姓富商交往期間,並沒有劈腿李姓富商,「我和李沒有交往」。

因蕭淑媛坦承犯行認罪,法官裁定本案改以簡式審判程序審理,調查證據完畢後迅速進行言詞辯論。陳姓富商的律師和檢察官都認為,蕭女坦承犯行且已全部賠償,請求法官依法判決;李姓富商的律師則替蕭女「求情」,請法官從輕量刑,給她自新機會。蕭女律師說,請法官體察蕭淑媛家有因車禍長期無法自理生活的哥哥,以致要承擔家庭才有本件犯行,但已全數賠償被害人。另蕭父患口腔癌才剛開刀治療;也需她照料生活,請求法官從輕量處可易科罰金的刑度,讓她可以有照顧爸爸哥哥的機會。法官最後諭知本案辯編終結,定1月19日上午9點29分宣判。

香港籍陳姓富商Andy指控,他和蕭女2014年在飯局上經友人介紹認識並交往,「娜塔莎」稱從南部到北部租房打拼,以在外欠債、父母生病開刀、親哥哥癱瘓等理由要求金援,他每次匯款2、300萬,還會按月匯款50萬生活費給她、還買名牌精品包,但發現她另有戀情,要告她詐欺。

還有1名李姓富商也和「娜塔莎」交往,不甘心被騙2500萬多元,花錢請徵信社跟蹤她1個多月,拍到她的素顏照,發現她除了在北市中山區長春路、大安區市民大道有2處房產,還經常全身名牌去五星級飯店赴約,與她口中所稱的「欠錢」、「租屋」不合,也向檢警提告。但蕭女否認以感情詐騙錢財,北檢偵查後依詐欺罪起訴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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