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軍史館軍刀砍憲兵案 北院3/22宣判

▲呂軍億去年8月18日前往軍史館偷走館藏武士刀,再前往總統府砍傷周姓站哨憲兵,隨即遭逮捕。(中央社檔案照片)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男子呂軍億偷軍史館武士刀赴總統府砍傷站哨憲兵案,精神鑑定結果,呂軍億案發時行為能力正常,全案也於今天辯論終結,法官定3月22日宣判。

警方調查,呂軍億去年8月18日上午先到五金行及軍用品店買手套、鐵鎚及一面五星旗後,前往軍史館以鐵鎚敲破展示櫃,偷走館藏刻有「南京之役殺一○七人」的武士刀,再前往總統府砍傷周姓站哨憲兵,隨即遭逮捕。

呂軍億向法官表示,自己沒有要置人於死,沒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是周姓憲兵阻擋他進入總統府,他才拿刀朝槍枝護木砍去,但因槍管是圓的,刀子才會劃到周的頸部;如果當時可以進入總統府內,要去升五星旗,也會去總統辦公室表達訴求。

呂軍億說,希望法官依傷害罪判刑,他也會盡最大的努力賠償周姓憲兵。

合議庭上次開庭諭知,要將呂軍億案發當下的精神狀態做鑑定。法官今天開庭時提到鑑定結果,確認呂軍億當時的行為能力正常。

呂軍億的律師指出,呂軍億案發時意識清楚、有判斷能力,主觀上不可能對於沒有仇恨、素未謀面的周姓憲兵有殺人動機。

軍史館代表則表示,呂軍億所偷的軍刀並非文資法認定的古物。

合議庭今天完成卷證提示及辯論,全案定3月22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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