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錫瑋親信收賄又搞婚外情 反悔月付3萬元養私生子

▲前台北縣長周錫瑋辦公室主任麥安懷。(中時資料照)

前台北縣長周錫瑋辦公室主任麥安懷,曾因收賄遭判刑確定,去年又向新北地院提出聲請,要求把原本月付私生子3萬元扶養費減為1萬元,但法官發現麥2015、2016年年利息收入高達39萬餘元,另有400萬元投資,且妻子擁有板橋區中山路一段高價房產,認為麥仍具有相當經濟能力,駁回請求。

據了解,麥男是前台北縣長周錫瑋的同窗,2001年8月擔任立委助理,卻與許姓女子發生婚外情還生子,同年底麥男認領男孩,並簽下月付教育扶養費用3萬元的協議書,直到孩子20歲為止。

2005年底,周錫瑋當選台北縣長,麥男被延攬擔任機要秘書,但麥男私底下接受林姓停車場業者供養,以代付租金方式,提供賓士SLK200與S350名車代步,業者因此取得縣府公有路邊停車場委託民間開單作業標案,法院認定麥男共收賄178萬2千多元,判刑7年2月確定。

麥男於2013年入監服刑,2016年獲假釋出獄,出獄後向法院提出聲請指,認為目前待業中,名下毫無資產,經濟狀況無法同日而喻,請求將扶養費減至每月1萬元。

小孩生母則反駁,麥男早於2014間將資產陸續轉移至妻兒名下,其妻子、女兒及女婿,在板橋精華地段均有房地產,聲請應無理由。

法官發現,麥男入獄後,還能月付6萬元給許女,直至2014年9月止,可見他主要經濟來源並非工作薪水,且他於2015起連兩年利息收入高達39萬餘元,另也在某公司投資400萬元,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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