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級男學生遭國語老師以籐條打左手板 手腕骨頭斷裂及骨折

(怡保14日訊)沒做一段國語作文,打一鞭!5年級男學生遭國語老師以籐條打左手板4鞭,左手腕骨頭斷裂及骨折。

霹州怡保市某華小一名11歲楊姓學生聲稱,他上週二(7日)上午11時上國語課時,因沒做作文功課,遭巫裔國語老師打手掌4下,被打後手板過後紅腫及非常疼痛。

他說,當時被鞭的學生有6至7個,老師根據學生沒做作文段落鞭打,當時被鞭打手掌最多者是5下,一些學生遭鞭打後雖出現流血及紅腫,但國語老師沒理會。

他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出現流血情況的學生,事後由同班學生用急救箱處理傷口。

楊同學左手腕骨頭斷裂和骨折,必須打石膏。

楊同學左手腕骨頭斷裂和骨折,必須打石膏。

他披露,他被打後沒流血,副校長在下午1時15分放學後特前來班上,向沒做國語功課及上課講話的學生訓話,至下午2時。

當天其兄長楊先生(28歲)來接他放學,因他比原訂放學時間遲出來,哥哥追問情況,他才告知因沒做功課,遭老師鞭打及副校長訓話,還申訴手掌疼痛。但哥哥覺得他在撒嬌,並未理會。

楊先生說,家人在9日(週四)發現弟弟左手紅腫及一直申訴疼痛,便帶他到骨科診所治療,醫生過後簡單處理傷勢後,建議家人送弟弟到蘇丹後拜濃醫院治療及報案,院方為弟弟做X光掃描,發現其左手腕左右骨頭分別斷裂及骨折,便替弟弟包紮傷口。

X光掃描顯示楊同學的左手腕骨頭斷裂(左箭頭)及骨折(右箭頭)。

X光掃描顯示楊同學的左手腕骨頭斷裂(左箭頭)及骨折(右箭頭)

他說,醫生指弟弟需約3至5個月才能康復,並給了弟弟20天病假,但弟弟仍如常上課。

沒帶課本耳朵被扯出血

沒帶國語課本,竟遭老師拉扯耳朵至出血及紅腫!

楊先生說,弟弟今年4月13日曾因沒帶國語課本,被國語老師拉扯耳朵至出血及紅腫,弟弟過後哭著撥電回家指耳朵非常疼痛。

他指出,家人接獲電話後,趕往學校會見校長及老師,當時校長向家人道歉,且承諾國語老師不會再打弟弟,且老師也會私下向弟弟道歉,但事後並未履行承諾。

“想不到事隔才近4個月,弟弟再度受傷。”

處罰不應傷害身體

“我不反對弟弟做錯,接受校方處罰,但前提是不可傷害身體!”

楊先生指出,家人週一(13日)上午11時許,接獲校長電話,要求家人於12時30分前來學校,與校長、董事部及家協成員開會。

他說,家人過後到學校瞭解情況,校長及國語老師都承認有打弟弟,並指會向該名老師採取內部行動,並再度承諾不會重犯。

楊氏披露,董事部及家協成員僅表態,不會反對家人向警方報案。

他與家人已對校方的承諾失去信心,目前將此案交由警方調查,希望警方依法辦理,為弟弟討回公道,也避免其他學生面對類似問題,受到暴力傷害。

打人後老師變冷漠

“國語老師鞭打我左手腕骨頭斷裂及骨折後,對我提出的所有問題都不回答,態度非常冷漠。”

楊同學指出,他自從被國語老師鞭打後受傷,該名教師便以不理不睬的態度對待他。

慶幸的是,其他課目的老師,並沒有就此事對他投以異樣眼光。

他指自己成績中等,明年是小六檢定考試,如果突然轉校,可能功課追不上進度及難適應,也捨不得同學,暫沒轉校念頭。

男教師獲口頭保釋

怡保警方已在週一(13日)逮捕涉案的49歲巫裔男老師,該名老師錄供後,獲警方口頭保釋。

怡保警區副主任阿都蘭尼警監出,被捕的老師沒有犯罪前科,警方扣押籐條,並援引刑事法典326條文(持危險武器嚴重致傷他人)調查;罪成者可被判監禁20年或鞭笞或罰款。

根據老師的口供,老師承認因7名學生沒做功課而遭處罰,也承認曾因相同情況,拉扯該名學生耳朵作為處罰,但並沒如學生哥哥報案所指般,造成學生的耳朵出血。

沒接其他鞭傷投報

怡保警方至今未接獲其余學生投報被老師鞭傷,警方週二(14日)再度到學校,向涉及的學生錄供。

阿都蘭尼警監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11歲華裔學生左手是因疼痛,動彈不得下,前往怡保蘇丹後拜濃醫院治療,根據醫生診斷,這名學生的左手手腕骨折,是被籐條鞭打所致。

他指出,受害者哥哥過後向警方報案,指弟弟兩度被相同老師致傷,同時不滿校方沒針對該名老師的舉止,上報教育局及採取行動。該華小校長說,既然有人報案,一切交由警方調查,校方現階段不宜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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