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董事長,本來判無期,三次減刑,已減至15年3個月

 

三鹿董事長,本來判無期,三次減刑,已減至15年3個月

十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禍及30萬家庭,改寫了中國乳業的命運,共21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三鹿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三鹿集團)處於這場漩渦的中心,三鹿董事長、總經理和黨委書記田文華毫無疑問是“中心”的掌舵人。

這十年期間,田文華仍然備受關注,主要是因為,本來被判為無期徒刑的她,經過三次減刑,已將刑期減至15年3個月,有望在85歲那年獲得自由。

“還可以再減”,北京京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越對時間財經講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無期徒刑罪犯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二審判決時間2009年3月15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田文華有可能再減刑兩年三個月,最早在2022年3月15日出獄。

值得一提的是,因田文華家屬此前提出“保外就醫”的准備,有傳言田文華已經出獄,時間財經從河北女子監獄獲知,田文華仍在監獄服刑,具體細節不對外公布。

田文華或再減刑兩次 提前到80歲出獄

2008年的最後一天,受害的三十萬中國嬰兒和他們的父母,終於等到了田文華的懺悔。那是三聚氰胺事件第一次開庭,控辯雙方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激辯14個小時,律師們嗓音嘶啞,晚10時許,田文華終於“繳械”。在最後陳述時,田文華懺悔落淚,並表示,“願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

三鹿董事長,本來判無期,三次減刑,已減至15年3個月

2009年1月22日,一審宣判,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468萬余元。田文華辯護律師劉新維曾告訴中新社記者,宣判後第二日會見田文華時,她表示不服一審判決,當即決定提出上訴。

2009年3月15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律裁定的結果,田文華不得不認,這個一貫“大干、快上”的女人便開始在服刑期間努力。

2011年,田文華第一次獲得減刑,刑罰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終生改為六年。在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合議庭審理記錄顯示,田文華記功三次,2010年度被評為獄級改造積極分子,有悔改表現。

僅兩年時間,田文華實現了從無期徒刑的絕望到2029年2月3日刑期止的希望。又三年,田文華再獲一年九個月的減刑。2014年5月,法院審理,田文華陸續獲得多次記功等獎勵,且無違規違紀行為,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1年9個月。

又兩年再獲一年半減刑。2016年7月,執行機關河北省女子監獄再次提出對田文華的減刑建議書,鑑於其悔改表現突出,受到考核記功獎勵2次,考核表揚獎勵5次,2014、2015年度被評為獄改造積極分子,建議田文華減刑一年半。石家莊市冀中南地區人民檢察院審理後同意。

經過三次減刑,田文華有望在2027年8月3日出獄。這還不是田文華的終極追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一般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

回顧田文華前兩次減刑可發現,減刑期均未超過兩年,減刑理由均包括有悔改表現和立功。根據有期徒刑服刑期最少不得於十三年的規定,還剩下15年3個月刑期的田文華,還可通過最少兩次減刑,最終減少到13年服刑期,有望最早在2022年3月15日出獄。那時,田文華剛好80歲。

備受關注的還有田文華能否保外就醫。有人分析,田文華70歲後便可申請保外就醫,家屬也正在積極准備。但此前天津《每日新報》報道稱,河北省監獄管理局主管宣傳的龐姓工作人員表示,監獄目前沒有讓田文華保外就醫的計劃,這只是田文華親屬的主觀意願。

張越表示,不存在70歲就可保外就醫。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只有田文華存在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才可以保外就醫或暫予監外執行。

三鹿董事長,本來判無期,三次減刑,已減至15年3個月

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後,與田文華一起站在審判台的還有另外三名公司高層,如今兩人已經出獄,一人仍在服刑。

副總經理王玉良、副總經理杭志奇、原奶事業部總經理吳聚生與田文華一同接受審判,此三人分別被判15年、8年、5年有期徒刑。後兩者因刑滿和減刑已經出獄。被判最重的王玉良是原三鹿集團主抓技術和質量的副總經理,曾在監視居住期間跳樓自殺,自殺未遂而致雙腿傷殘,有一段時間保外就醫。時間財經檢索公開信息並未發現有關王玉良的減刑信息。

有媒體報道,杭志奇在保外就醫期間,碰見以前的老員工,擦肩而過,卻一句話也沒說。王玉良也曾在保外就醫被以前的同事遇到,被描述為比原來胖了好多,拄著拐。同事都不敢跟他說話,怕哪句話刺激到他。

元凶伏法 誰“點背”抓誰

三聚氰胺“元凶”,叫張玉軍,也被稱為“毒老大”。他是河北曲周縣的農民,2007年前一直在當地從事養殖業。在養牛過程中,他經過多次試驗,“發明”了將三聚氰胺和麥芽糊精按一定比例配制“蛋白粉”的方法,能夠提高牛奶中的蛋白質含量,而且不易揮發,不易被檢查出來。

三鹿董事長,本來判無期,三次減刑,已減至15年3個月

彼時,安徽阜陽毒奶粉事件剛過去3年,嬰兒奶粉中蛋白質營養素含量嚴重低下導致惡性“大頭娃娃”事件,為規避嬰幼兒奶粉中蛋白含量低,各奶企均要檢測奶源的蛋白質含量。隨著市場需求擴大,原奶供不應求,張玉軍的“蛋白粉”便成為兌水牛奶的最好添加劑。

警方初步查明,從2007年9月到今年8月,張玉軍總共生產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770余噸,以每噸8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銷售金額高達683萬余元,非法獲利50多萬元。

張玉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張玉軍下面是一整個銷售網絡。張玉軍將其研發的“蛋白粉”銷售給張彥章及黃瑞康、張樹河、劉繼安、周全彬等人,累計銷售600余噸。在此期間,張玉軍生產、銷售,張彥章銷售的“蛋白粉”又經趙懷玉、黃瑞康等人分銷到石家莊、唐山、邢台、張家口等地的奶廳(站)。

其中,張玉軍最大經銷商張彥章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高俊傑本是張彥章下游的倒賣商,他以每噸10000余元的價格從張彥章處購買了6噸含三聚氰胺的“蛋白粉”,再加價銷售。覺得不劃算後,和行唐縣化工試劑店店主薛建忠合作,進行自行配制生產。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高俊傑、薛建忠、張彥軍、肖玉雇用工人生產該“蛋白粉”200余噸。經過分銷最終走向市場。

高俊傑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薛建忠被判處無期徒刑;張彥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肖玉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耿金平是正定縣奶源基地的收購銷售商。為牟取非法利益,耿金平伙同其弟耿金珠(送奶司機)自2007年10月開始多次購買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共計560公斤。將其中約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購的原奶中,銷售到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處,銷售金額280余萬元。

耿金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耿金珠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50萬元。

相關的奶販子宇文對、趙勝茂、卞更順、張合社、張太珍,奶牛養殖區老板董少英及其妻子董英霞、楊京敏,奶廳站老板谷國平,均以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

其中董少英、董英霞往購買含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共100公斤,已將其中35公斤倒入約40噸原奶中,銷售金額約7.6萬余元;張合社、張太珍購買了60公斤該混合物,使用了35公斤添加到約70噸原奶中,銷售金額約17.5萬元;宇文對購買20公斤該混合物,已將其中9公斤混添加到約8噸牛奶中,銷售金額約1.6萬元;趙勝茂購買80公斤該混合物,指使卞更順共計倒入6公斤到36噸左右原牛奶中,銷售金額共計6萬余元。

在南方都市報的後續報道中,可知奶站老板谷國平多次將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添加進120噸原牛奶中,獲刑4年,並處罰金24萬元。

谷國平減刑半年出獄。出獄一年後,和妻子經營一個油條攤檔。報道中提到,谷國平被抓坐牢,被認為是“點背”,村會計孫會章提道,添加三聚氰胺的不是谷一個人,但當時“抓到誰算誰”。

張玉軍的庭審也透露,張玉軍生產的七百多噸含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只有15%進入石家莊周邊並流入三鹿,其余的銷售到了張家口等地。而在那些地方,三鹿都不收奶,而是流向了其它奶業巨頭。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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