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女酒店幽會華裔男子 結果慘遭老公這樣報復

根據29條文(准備發生婚外情行為),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3000令吉,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登嘉樓‧瓜拉登嘉樓28日訊)巫裔男子舉報妻子與華裔男子在酒店幽會,宗教局迅速展開取締行動扣留這對男女,由於男子是非穆斯林,只是被帶回該局協助調查工作,較後被釋放。

登嘉樓伊斯蘭及馬來風俗理事會專員拿督旺莫哈末旺依布拉欣今日證實,登州宗教局是援引2001年登州伊斯蘭刑事法(斟酌)法令第29條文(准備發生婚外情行為)展開調查工作。

法令只對付穆斯林

他說,由於男子是非穆斯林,因此該局只是帶男子回該局協助調查工作。“這法令只是對付違規的穆斯林。”

他說,根據29條文(准備發生婚外情行為),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3000令吉,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他今日接受星洲日報記者電話訪問,該局是否會援引登州伊斯蘭刑事法(斟酌)法令來對付涉及華裔男子問題時這麼表示。

旺莫哈末旺依布拉欣說,這事件是於上周二,早上7時35分在瓜拉尼魯斯一家酒店發生,27歲穆斯林女子被指與華裔男子進入酒店幽會。

婦女承認愛上男子

“這名女子已婚,根據其口供她是因為生意緣故與男子認識,男子曾多次協助她解決生意上的問題,最終她愛上這名男子。

“由次兩人時常相約會面,女子丈夫(30歲)也開始對妻子行為起疑,特別是每當他不允許妻子與男子外出時,妻子都會生氣和發狂。”

他說,這名丈夫於是決定跟蹤妻子,結果親眼目睹妻子與男子進入酒店。

旺莫哈末旺依布拉欣說,這名丈夫雖然對“戴綠帽”一事感到難過,但是沒有私下對付奸夫,而是向宗教局舉報。

他說,當執法人員展開行動時,女子與男子赤身在房內,執法人員於是把兩人帶回該局,以進行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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